关于严福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9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5]13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4月22日,接群众举报,我中心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严福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内双塔镇月牙墩村西南方向约2公里处放牧,被现场抓获。

处罚决定:严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的违法行为。因放牧数量大,对保护区自然生态造成了破坏,且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8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