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红明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9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5]12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4月22日,接群众举报,我中心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柏红明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内瓜州县双塔镇月牙墩村西南方向约2公里处放牧,被现场抓获。
处罚决定:柏红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