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建军等人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石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07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5]2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1月20日,杜建军、郭涛等7人驾驶一台车牌号为甘F25883的徐工牌吊车、一台车牌号为赣C1659X的陕汽德龙牌X3000型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车牌号为甘F94710的五十铃牌皮卡车,进入安西自然保护区北片实验区玉石山区域采挖石头,被我中心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处罚决定:7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石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组织者杜建军处以罚款68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货车驾驶员郭涛处以罚款6800元的行政处罚,对吊车驾驶员许建强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对第二组织者仲生军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参与人员邹欢、张巨生、张宝荣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5年2月6日